文章详细页面

关于提高国家科技资金投入的三个比例,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在自主创新中的重要作用的提案
在线阅读 收藏

1.民营企业自主创新最具活力、最有潜力,一定要充分认识民营企业在建立创新型国家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必须看到民营企业在自主创新中的几个基本事实。

一是民营企业是我国企业的最大群体。经济普查数据表明,2004年私营企业已占我国法人企业的61%,加上其他个人资本占第一大比例的企业,则超过70%。根据国家工商局的统计,2006年底我国私营企业已达近500万家。

二是民营企业是我国科技企业的最大主体。据中国民营科技企业家协会统计,目前我国民营科技企业已超过15万家,其中私营企业占40%,有限与股份公司占35%,外资企业占7%,集体企业占6%,国有民营企业占2.9%。全国53个国家级高新区中,民营科技企业占企业的70%以上。在政府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中,北京、上海、江苏等地的民营科技企业占80%,广州、深圳占90%,浙江占95%。

三是民营企业是我国专利来源的最大主体。经济普查数据表明,2004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专利申请中,私营企业占24.5%,明显高于其他类型企业;其中发明专利占17.7%,仅次于外商投资企业;拥有的发明专利中,私营企业占21.4%,明显高于其他类型企业。据国家知识产权局2006年对全国43383家企业及其申请的310554件专利的大型调查,其中由私人企业申请的专利占41%,明显高于国有企业(占23%)、集体企业(占13.9%)、外商及港澳台企业(占11.9%)。全国有7个省市私营企业申请专利量占比超过50%,其中重庆和浙江达73.1%和71.1%;19个省区市私营企业专利申请的占比高于其他类型企业;有6个省市的私营企业发明专利申请量超过50%,贵州、西藏、海南超过70%,浙江为59.7%;有13个省区市的私营企业发明专利申请占比高于其他类型企业。

四是民营企业是我国自主创新的最大潜在力量。各方面统计数字显示,近年来专利申请数量增加最快的是私营企业,沿海多数地区专利申请所占比例最大的是私营企业,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的企业主体和技术创新的主体是民营科技企业。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统计,1995年以来私营企业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率达到30%以上。“十五”期间,私营企业提交的专利申请达到92219件,占专利制度实施以来私营企业专利申请的75%,占同期全国企业专利申请总量的37%。

从以上事实中可以得出这样的认识:我国实施创新战略、建立创新型国家,国家是主导力量,企业是主体力量,大学与科研院所是关键力量;在企业主体力量中,国有企业是骨干力量,民营企业则是基本力量。因此,国家在充分发挥大学、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在自主创新中的关键与骨干作用的同时,必须提高对民营企业在自主创新中的重要地位的认识,充分发挥民营企业这一基本力量在建立创新型国家中的重大作用。

2.国家科技投入中的“两大两少”现象不利于民营企业自主创新。国家对科学技术投入虽然日益增加,但存在“两大两少”现象。即:大部分资金用于大学与科研机构,只有少部分用于企业;用于企业的科技资金又是大部分用于国有企业,只有少部分用于民营企业。“两大两少”现象叠加,国家用于民营企业的科技资金可以说是微乎其微。据统计,20世纪90年代,我国企业科技活动经费筹集额中来自政府的拨款所占比例一直保持在7%左右,2000年以后这一比例迅速下滑,2003年降低到3%左右。而美国企业研究开发经费来源中,来自政府拨款的经费所占比重目前仍保持在8%左右。2005年,国家用于科技的财政资金总额已达1334.9亿元,但目前民营企业在自主创新上能够获得国家资金直接支持的主要是火炬项目等,该项目每年才10亿元,加上其他支持企业的科技项目资金,每年只有几十亿元。就是这几十亿元资金,真正被民营企业拿到的不足一半,而这一半资金又多以“撒胡椒面”的办式分给众多的企业。据调查,目前民营企业申请国家火炬计划项目所得到的资金平均只有几万元,纯粹只是一个象征,根本无助于解决企业科技投入的瓶颈困难。国家在民营企业科技进步上的投入政策、方式与数量,与民营企业在国家科技进步上的贡献、在自主创新上的能力与潜力很不相称。

3.采取积极政策,切实提高国家科技资金投入的三个比例。国家财政科技资金的投入比例低、特别是投入到企业的比例低,因而严重制约着我国的自主创新。据统计,发达国家财政科技支出中用于企业的比例为30%左右,我国则只有10%左右。如法国2001年政府预算中的科技经费为1860亿法郎,其中有1160亿法郎用于私人企业,占政府科技投入的60%以上。

解决国家科技资金投入问题,必须采取政策,切实提高三个资金比例:一是在财政支出中要提高科技支出的比例,保证财政科技投入增幅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二是财政科技投入中要提高产业与产品技术研发的投入比例,其中主要是提高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投入比例;三是在财政科技资金对企业的投入中,要提高对民营企业、中小型企业的投入比例。后两项、特别是第三项资金比例的提高,将产生巨大的杠杆效应,带动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技术创新,加快形成多元化、多渠道、高效率的科技投入体系,推动全社会R&D投入占GDP的比例真正实现逐年提高。近来制定的国家科技中长期规划及其配套政策的实施,对提高第一个比例产生了重要作用,但在提高第二、特别是第三个比例方面仍有较大差距,建议有关部门采取政策加以解决。

(2007年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提案)

帮助中心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