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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稳定股票市场发展,建立危机干预机制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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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7年底到现在,中国股市出现了趋势性比较明显的下挫,上证综指从最高的6100点下跌至近日的4123点,下跌了近2000点,跌幅近30%,流通市值损失3万多亿元,投资者损失巨大,投资信心受到极大打击。引发股市趋势性连续下挫的原因很多:

从国内外经济发展和市场环境来看:一是美国次贷危机的影响。美国次级债风险全面释放,改变了国际投资者对全球经济和股市的预期,纷纷套现引发周边股市暴跌,进而影响国内股票市场。二是长期从紧的货币政策的滞后效应得以集中体现,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人们对宏观经济发展速度前景的预期。2007年以来货币政策紧缩步伐加快,加息6次和存款准备金率调整10次。三是近期全国大范围雪灾,影响了部分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相关行业领域受到严重冲击,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投资者对部分上市公司今年业绩前景的预期。

从股票市场的内部环境来看:一是以公募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并未体现作为机构投资人在树立价值投资理念和稳定市场上的作用。以开放式基金为例,其2005~2007年股票交易换手率均在240%以上,去年有的换手率达500%,进而直接影响个人投资者的操作行为,导致整个市场频繁换手、追涨杀跌、大起大落。二是上市公司巨额再融资是重要诱因。2008年前19个交易日,已有26家上市公司提出再融资方案,融资额高达2233亿元,其他拟融资的还有1600亿元,二者相加近3900亿元,而2007年全年再融资额仅3940亿元。这种不顾市场承受能力的再融资行为,直接导致了市场恐慌。三是各种限售股的解禁缺乏制度性合理安排,给普通投资者带来较大心理压力。今年是大小非解禁高峰年,可减持股份1300多亿股,市值高达3万多亿元。巨大的市场供给量本应充分考量市场承接能力,做好制度性合理安排,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股权分置改革以来,我国股市已不同往昔,对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的影响越来越重要,大幅波动可能严重影响国民经济运行,严重干扰人民正常生活。股市暴跌,极易引发社会不安定因素。据统计,到2008年1月,我国股民账户达到1.15亿户。其中有近一半是在2007年4月以后(股指的最高区间)进入股市的,他们大都缺乏市场经验和风险承受力。此外,“基民”的人数也呈爆炸式增长。股市持续大幅下跌,对社会稳定可能产生严重后果。

保持中国股票市场健康发展,既是保证国民财富平稳增长的重要方面,也是保持经济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统计显示,当前股票市场经过前期较长时间的调整,目前估值水平已经大幅下降,其中沪深300的市盈率已经逼近股指3000点时的水平,说明股市存在的泡沫已基本消除。此时亟须采取有效措施恢复投资者信心,稳定股票市场,防止发生股市大幅度下跌可能引发的难以预料的后果。为此,建议有关部门采取更积极措施,完善稳定股票市场发展的有效机制。

在股票供给方面:一是改革新股定价与发行方式,提高新股网上申购比例,向中小投资者倾斜,大幅度延长战略投资者的限售期限。避免一级市场的单纯食利行为,让新股主要由真正参与二级市场的投资者购买,从根本上解决新股申购无风险和资金为王的问题。二是对于各种大小非和限售流通股特别是国有股的解禁上市,要进行制度性合理安排,舒缓压力。如可以采用由券商预先发行认购权证的形式,测度市场的承接能力。之后再以兑现认购权证的方式,平稳有序地使限售股进入股市流通,避免限售股对股市的集中冲击。三是合理控制再融资行为,尤其是对审批数额巨大的再融资,要充分考量股票市场的供求关系。

在股票需求方面:一是要鼓励更多的社会机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尤其是进行战略投资的基金要大力发展。二是进一步提高社保和保险公司投资股票市场的比例要求。三是鼓励不同投资风格基金的设立,并且加强其投资风格的管理,适当控制现有基金管理公司规模,避免投资风格出现同质化现象。四是对于超大规模的基金管理公司进行适当限制,防止“抱团取暖”等类似做庄现象的出现。五是从制度上建立基金管理公司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使其利益和“基民”利益趋于一致。

在股市环境政策方面:一是按照“国九条”有关精神要求,根据当前市场情况,尽快降低印花税,或实行单边征收,以降低交易成本,提振市场信心。二是暂缓股指期货的推出,避免可能出现的市场大起大落。或可代之以发行指数类权证和大盘蓝筹股的交易权证、增发权证等等,权证的亏损是可以估算和可见的,其可控度远远高于股指期货。三是放开券商的融资融券业务,既给证券市场平稳地引入了新资金和做空机制,又给予了投资者“证券市场将继续良性发展”的心理预期。四是建立股票市场平准基金,将印花税、交易费和国有股减持等方面的部分收入划出,专门设立政府保护市场基金,一旦出现紧急状态,便于政府及时稳定市场。五是建立股市危机干预机制。股市危机是指股票价格持续暴跌,导致金融机构资金链断裂,投资者普遍损失严重,甚至出现突发事件,影响金融安全,社会出现不稳。即使在国民经济基本面没有明显改变的情况下,出现这种情况也应当视为股市危机。当危机出现或预期可能会出现时,政府采取直接干预措施,利用股票市场平准基金对证券市场进行逆向操作。此外,在市场出现非理性下跌时,政府应授权管理部门实行紧急停牌制度,暂缓市场的恐慌情绪。六是建立对导致股市波动的违规违法事件、重要信息披露事件进行迅速调查和干预的机制,防止小祸酿大灾。七是建立各相关部委股市政策协调机制。理顺各个与证券市场有关的部委的相关职能,如证监会、保监会、财政部、税务总局、国资委等,并清理各种相互矛盾的部门规章政策,设立相应的协调机构或者明确具体部门的协调职责。

(2008年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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