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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经济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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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重大战略任务与长期历史任务,它需要13亿人民、社会各个阶层的共同努力,其中包括广大民营企业的大力参与。当前,部分人将一些影响和谐的矛盾与问题,同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联系起来。对此,应当采取客观、公正的态度。必须看到,社会不和谐因素不仅阻碍了整个经济社会的正常发展,也阻碍了民营经济的正常发展。如政策待遇不平等、市场竞争不公平,法制不健全、执法不公正,市场秩序不规范、社会治安不稳定,官僚作风和官员腐败等等不和谐因素,已经成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重大障碍。也要指出,当前的某些不和谐因素,有的就存在于民营经济之中。如在部分民营企业中存在的工资待遇低、劳动条件差,产品假冒伪劣、环境生态破坏、商业欺诈、商业贿赂等等。但整体上看,民营经济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真正推进社会和谐,必须进一步发展民营经济。民营经济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表现在方方面面:

一是推动经济发展。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发展。经济发展是社会和谐的最重要基础。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民营经济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最大动力来源。目前,除国有及国有控股经济以外的广义民营经济已经占GDP的65%左右,其中个体私营经济占40%左右;中国经济发展的增量部分,70%~80%来自民营经济。

二是维护社会稳定。就业是民生之本,劳动者普遍就业是社会稳定的最重要基础。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民营经济逐步成为解决中国社会就业问题的绝对主体。我国劳动力年年增加,就业人口年年增长。但随着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深化改革,国有企业就业人数年年下降。民营经济还吸纳了因国有企业改制而分离分流出来的员工。正是民营经济就业上的巨大贡献,为中国社会稳定提供了重要保障。

三是促进社会公平。公平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前提。公平的含义是公正与平等,不是平均与均等。真正的公平是全要素公平,即对各类生产要素的公平,其中包括对个人和资本这一重要生产要素的公平。改革开放以来以百姓创业、民众投资为主要特征的民营经济的发展过程,既是国家在政策、法律和制度上逐步给予民营经济以公平待遇的过程,也是民营经济不断争取这一公平待遇的过程。发展民营经济促进了公平,并对推动整个社会的更大公平产生了重大影响。

四是提高生产效率。效率、特别是生产效率,是社会和谐的重要条件。真正的效率是全要素效率,是各类生产要素的总效率,其中包括个人资本、企业家经营这一重要生产要素的效率。改革开放以来,由于逐步实行了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民营资本从无到有产生了、壮大了,民营资本的效率显现了、展示了,而且在许多方面高于其他资本的效率。民营资本的出现和效率,有力地推动了全社会资本和全社会生产要素效率的提高,这是中国经济迅速发展的重要原因。

五是带来创造活力。自由地创业、创造和创新,是社会充满活力的重要标志,也是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志。几千万家个体工商户的产生,几百万家私营企业的崛起,上千万自由职业者的出现,是中国人追求创业自由的一个重要体现,也是国家政策不断推进创业自由的一个主要结果。这几百万、几千万个人和家庭,通过创业,为个人创造了价值,为社会创造了财富,为国家创造了实力。民营经济也是技术创新的重要力量,为构建创新型国家做出了重大贡献。我国民营科技企业已超过15万家,53个国家级高新区中的民营科技企业占70%以上;全国企业专利申请中,私营企业专利申请占41%,明显高于其他经济成分;我国大约70%的技术创新、65%的国内发明专利和80%以上的新产品来自中小企业,而95%的中小企业是私营企业。正是民营经济的创业、创造和创新,提高了中国社会活力,推动了中国社会和谐。

六是增大民众财富。家庭财产普遍增加是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志。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居民家庭财产普遍大幅度增加,一个重要原因是民营经济发展。到2006年底,全国有2576万家个体工商户,户均资金近2.53万元,实际资产可能远大于此;涉及家庭人口达7500多万人,多数人基本过上了小康生活。全国有494.7万家私营企业,户均注册资金151万元,实际资产也可能大于此;私营企业投资者人数近1300万人,涉及家庭人口近4000万人,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比投资者人数更多,涉及家庭人口更多。这些投资者和高管人员的家庭多数是比较富裕的家庭,真正的富豪是极少数。有“恒产”就有“恒心”,有“恒心”就生活安心,生活安心就社会和谐。民营经济使这么多人的家庭财产得以日益积累,可以安居乐业,过上比较富裕的生活,这为社会和谐提供了重要保证。

七是参与新农村建设。实施新农村建设战略,是扭转我国城乡和工农差别扩大趋势、推进全社会和谐的重大举措。民营企业在发展农村经济中起着重要作用,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力量。首先,数百家国家级、数千家省级和数万家县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多数是私营企业,它们是农业产业化的主力军。其次,几十万家乡镇企业都是民营企业,其中多数本身原来就是或已经改制为私营企业,他们是发展农村二、三产业的主力军。再次,各行各业的私营企业直接或间接地都在不同程度上参与农村建设,帮助农民富裕。最后,改变传统家庭农户型生产经营方式,推进农业生产组织形式改革,发展新兴农业企业,一个重要方向是采取以农民独资或合股经营为主的私营企业。因此,可以说,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力量是农民,主导力量是政府,而一个主要社会参与力量就是民营企业。如果没有广大民营企业的积极和广泛参与,如果不改革传统的农业生产组织与经营方式,如果不逐步、普遍地建立各种类型的现代农业生产企业和新式农业合作组织,新农村建设目标就难以实现。

八是平衡地区发展。改变落后地区经济状况,促进地区相对平衡发展,是社会和谐的很重要方面。改革开放以来的历史表明,民营经济发展是改变地区经济相对落后的主要因素。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的江浙等地,90年代中期以来的福建等地,都是主要靠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才得以迅速赶上并超过全国增长水平的。近年来,西藏民营企业的数量、就业人数和资金等的增长速度远高于全国平均速度,有力地推动了西藏经济的整体发展。2006年西藏非公有制经济的税收增长了41%,已占全区总税收的58%。目前,中西部地区都已认识到,要加快改变经济落后面貌,发展民营经济是一条主要出路。

九是贡献公益事业。20世纪90年代以来,愈来愈多的民营企业家不断地投身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现在,民营企业已经成为发展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的重要力量。如参与中国光彩事业活动的有近2万家民营企业,近5年各项光彩公益事业捐赠总额超过150亿元,年均30亿元。又如,浙江近年来各级慈善组织所接受的捐赠有近80%来自于民营企业,在去年发布的三个中国慈善榜中,入选最多的地区是浙江商人。上海仅市慈善基金会名下设立的专门用于教育项目的基金就有约四成来自民营企业。统战部和全国工商联最近的私营企业抽样调查也显示,约有84%的私营业主曾有过捐赠行为。

(2007年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大会书面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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