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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社与社团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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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个体的人来说,联合同好,追求共同的兴趣爱好,是人的社会属性的重要体现。正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在我国古代,除了历史上少数极为专制、人人自危的时代,存在着形式多样的人们自愿参加的组织。除了文人学士吟诗赏月的“雅集”之外,官场上有各式各样的圈子或关系网,什么同乡、同年、同事、同师都可以成为联系官员们的纽带。此外还有形形色色的商会等,更不在话下。当前,就整个世界范围而言,结社自由已经是一个被普遍承认的原则。明确规定公民结社权利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获得了世界将近150个国家的批准,而我国政府领导人在2005年以来数次发表讲话,表明我国正在积极研究批准该公约的法律程序问题。这表明政府对待公约的态度是积极的,也是愿意承担保护人权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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