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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社会保障管理职能——以晋江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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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中国到202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而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成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这意味着今后14年中国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覆盖范围要比现在增加数倍,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社保体系。其中,在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方面,反观农民工和下岗失业工人这两大弱势群体,目前情况仍不容乐观。社会保障管理是政府管理的一项重要职能,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亦成为社会文明发达的主要标志之一,而农民工、下岗失业工人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作为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直接影响着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速度与质量。因此,关注他们的参保现状,维护他们的参保权利依然颇受重视,特别是在一些民营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由于经济发展较为活跃,对农民工的需求量相对更大,劳动力流动速度也随之加速,由此不可避免地产生一定数量的下岗失业人员及潜在的社会问题,这些问题在加大政府社会保障管理难度的同时,也对政府社会保障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

晋江市作为民营经济较为发达地区的典型代表,是福建县域经济的领头羊。作为一个经济相对发达的富裕县,晋江市把“民生和谐”作为新的施政理念,着力提高民生质量,营造和谐发展的社会环境,让最广大群众共享发展的成果。在调研中,我们发现晋江市政府在社会保障管理上立足本地实际,服从和服务于晋江市经济建设,在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企业工资总额的宏观调控、劳动关系调整,劳动保障队伍素质建设等方面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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