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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公民教育的兴起及转向——以公民教科书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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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千多年前的古希腊,已经产生了含有政治权利和社会结构意义的“公民”概念。不过古希腊的公民将妇女和奴隶等排除在外。近代意义上的“公民”伴随着资产阶级政体的确立而建立,公民作为政治参与的主体在各国宪法中获得认可。在中国传统典籍中,“公民”一词出现很早。《韩非子》中说:“是以公民少而私人众”,1894441不过其含义略近于“具有公心之人”,并不具有政治参与内涵。正如马克斯·韦伯所言,传统中国没有发展出近代公民观念。1894443

近代意义的“公民”概念在中国出现于19世纪末。据金观涛、刘青峰的研究,1897年康有为在《日本书目志》中收录《日本公民必携》一书;1899年何启、胡礼垣《新政真诠五编》中,有“无论科甲之士,商贾之家,皆得为议员,但须由公民举”之句,这是中国人最早用“公民”指国家成员的意义。189444420世纪初,随着新政和预备立宪展开,西方政治学大规模引介,1894446近代意义的“公民”概念逐渐广泛传播。据笔者所见,最早在学堂教本中使用“公民”概念并加以定义的,是近代学者杨廷栋。他在1902年出版的《政治学教科书》中多次使用“公民”一词,例如“各种集会,皆出于公民所选举”,“其自治皆出于公民之力”等。18944471908年,他增删修订该教科书重新出版,新著对“公民”概念做出了界定,指出“公民”不包括“妇人”、“未成丁者”及“毁损国民之地位者”。1894449这个定义显然很不成熟,不过它说明“公民”一词从那时起开始成为一个基本学术概念和常识性词语。

公民作为现代民主教育的核心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的共识。近二三十年来对公民教育思想及其价值的发掘,公民教育研究重新成为热点。1894450不过总的来看实证研究仍然不足,尤其是1920、1930年代丰富多样、令人惊叹的公民教科书和公民读本,几乎一直处于不被关注的状态。笔者试图补此缺憾,以清末至1930年代中期的公民教科书为分析对象,探察近代公民教育的历史脉络和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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