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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的先发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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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TPP’s First-Mover Advantage

文章框架: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旨在推动其跨国企业在亚太地区的利益;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的任何条款都不与世界贸易组织(WTO)的重要原则相矛盾;中国对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采取观望态度;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补充了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俄罗斯对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的谨慎态度看起来有些古怪;中国加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的可能性也应该被考虑。

观点摘要:

1.2016年2月签署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是美国政策的主要成就之一,该政策旨在推动其跨国企业在亚太地区的利益。消息人士透露,白宫声称,超过600家美国企业参与文本起草并与合作伙伴国进行初步谈判。所有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的成员国都是亚太经合组织的经济体。澳大利亚、加拿大、墨西哥、美国和日本是G20集团的成员方。

2.需要注意的是,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的任何条款都不与世界贸易组织(WTO)的重要原则相矛盾。然而,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将突出最复杂的国际贸易规则,以适用于对TPP感兴趣的有限群体。在未来,这些新规则可以作为一种工具,通过仅给予成员国优惠和优势,将非成员国排除新建立的国际贸易和生产系统。

3.这就是一些不参与谈判的国家(韩国、印度尼西亚、菲律宾和泰国等)匆忙宣布愿意加入协定的原因。尽管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成员的数量只有在协定签署并生效后才会增加,但是这仍然可能需要几年的时间。大概在达到临界值后,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成员将试图把自己调节贸易和投资的规则强加给其他国家。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类似于世界贸易组织的前身——关税及贸易总协定(GATT),关税及贸易总协定最初是由23个国家建立,包含允许其他国家进一步加入的规定,这些国家以遵守已制定好的监管标准为条件。

4.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文本超过6000页,包含30多个带有附录和免责条款的章节,这些附录和免责条款涵盖前所未有的贸易和经济问题。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不仅调节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市场准入)及劳动力和资本流动,而且还使成员国在劳动法、环境、知识产权等领域遵守国内规定。

5.在关税削减和消除障碍方面,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难以被视为一个突破性文件。甚至在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被签署前,由于个别成员国之间的双边自由贸易协定,一个相当高水平的自由化已经在该地区得以实现。这意味着由于消除内部障碍产生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的内部贸易流动的再分配将是最小的,该协定专为未来的贸易流动而设计。

6.就监管一致性而言,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中包含几个推荐章节,需要个别国家的法律和监管规范逐渐适应并统一遵守发达国家(主要是美国)的高标准。例如,各方已同意巩固其劳动市场的监管标准。环境章节旨在打击野生动物走私、非法采伐和非法捕鱼。但其不包含任何有关解决气候问题的规定。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复制美国某些反腐败标准,并提供即将实施的良好的治理和反腐败措施,包括确立企业(利益相关者)的权利来保护自己免受腐败及其后果,并严惩腐败犯罪,特别是那些影响国际贸易和投资的腐败犯罪。

7.该协定的一个独特章节致力于发展,确定了协同工作的三个主要领域,旨在“实现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利益最大化,带来经济的繁荣和发展:广泛的经济增长,如妇女与经济增长,教育、科学、技术、研究和创新与经济增长”。这一章节的本质是向国外推广美国的价值观。协定的制定者指出,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需要逐步实现制度化,这意味着参与国不仅需要进行能力建设活动,如研讨会和讲习班,还需要设立附属机构,如委员会和工作组甚至解决争端的仲裁法庭。

8.委员会将成为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的主体,并定期举办部长级会议。委员会的职能包括:考虑涉及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的实施事宜;准备经济评论;考虑修订协定的条款并监督附属机构的工作,这些附属机构包括协调采用和修订监管措施过程的委员会、竞争和商业促进委员会、中小企业联络小组、发展委员会等。各级决策经协商一致后采取。

9.拟建的制度框架几乎与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的组织结构和构成它的国家的制度框架相同。如果我们把所谓的“申请人”添加到目前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的成员中,那么我们会找到所有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的经济体(俄罗斯、中国和巴布亚新几内亚除外),这样我们就可以避开亚太经济合作组织并专门在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的框架下进行合作。

10.中国对这方面特别感兴趣。尽管有人认为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的目的是孤立中国,但是事实并不支持这种说法。目前,中国采取观望的态度,因为其认为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可以形成大的、有吸引力的市场,并且国家间的商品、服务和投资流动的壁垒较少,内部规定标准较高,从而可以推动中国经济发展。在战略上,美国和中国都朝着同一个方向发展,有一个共同的愿景,即世界贸易的未来,中国和美国是关键的参与者。世界上两个最大经济体之间的高度经济依赖不允许其考虑真正孤立彼此,因为一个经济体的问题不可避免地会导致另一个经济体的经济危机。因此,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不是零和游戏,先动者才可获得优势,制定游戏规则的人会让别人跟随他们。美国设法制定这些规则,如果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生效,那么中国将不得不寻求加入。

11.现任美国政府希望在奥巴马总统2016年底任期结束前尽快完成批准程序。然而,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无法获得美国人的一致支持,这可能妨碍成员国批准该协定。其他经济体也面临新政府上台,背弃其前任承诺签署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的风险。专家们担心,许多成员可能选择替代协定,特别是因为中国在该地区特别活跃。东盟、其他六个国家与中国正在就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进行谈判。第11轮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谈判于2016年2月19日在文莱结束,下一轮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谈判将于4月在澳大利亚举行,谈判结果极有可能在2016年底公布。中国官员称,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与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并不矛盾,相反,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补充了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

12.鉴于这些情况,俄罗斯对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的谨慎态度看起来有些古怪。俄罗斯一直专注于世界贸易组织,低估作为众多区域自由贸易协定之一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然而,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不应被视为普通的区域贸易协定。随着世界贸易组织多哈回合谈判的失败,美国试图建立一个替代的多边机制,该机制基于其已经在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与加拿大和墨西哥达成的协定),其他与美洲国家(智利、秘鲁等)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和亚太地区(澳大利亚、新加坡和韩国)的个别协定中尝试过的规章制度。

13.意识到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是美国全球贸易战略的一部分十分重要,美国与欧盟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定(TTIP)的谈判即将完结。不同于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对俄罗斯经济的边际影响,美国和欧洲之间的协定可能对俄罗斯的国际商业指标产生非常消极的影响。美国议程中另一个重要的项目是使日本与欧盟达成类似于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及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定的协定。这将形成美国—亚洲—欧盟圈,建立一个全球贸易和经济系统。这个系统将由美国管辖,把俄罗斯排除在外。中国似乎不大可能马上加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但这种可能性也应该被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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