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民主政治的完善和公众民主意识的增强,公众参与地方经济立法的现象日益增多。公众参与地方经济立法既是公众参与国家经济事务民主管理之体现,也是促进地方经济立法民主科学化之必要前提。当前,我国公众参与地方经济立法的制度在立项、起草、信息公开、审查方面存在缺陷,公众参与积极性不高,公众参与途径不足,应完善公众参与地方经济立法制度,拓宽经济立法信息公开途径,提升公众参与经济立法的意识,健全权利表达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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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国峰: 丁国峰,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代桂明: 代桂明,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云南省曲靖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