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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之于学术评价:机遇抑或陷阱?——兼论学术评价的“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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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概念的提出不过短短四五年的时间,之所以能在如此短的时间风行于世,不仅因为互联网时代有着“数量巨大、结构复杂、类型众多数据构成的数据集合”这一事实基础,更因为技术进步所带来的看得见的效用:人们可以从几何级数增长的天量数据中挖掘可资利用的信息,并通过“基于云计算的数据处理与应用模式,通过数据的集成共享,交叉复用形成的智力资源和知识服务能力”,2117855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无可比拟的服务。

作为一场新的技术革命,大数据不同凡响的作用正在某些行业中显现,这就使学界中人联想到,在学术研究和学术评价领域,大数据是否也会带来某些变化,甚至是革命性的变化?答案似乎是肯定的。在学术研究中,采集和运用数据进行研究已是一种得到公认的方法,大数据无疑会使可资学术研究的数据在量与质的方面都有所提高,会使研究方法更加丰富多彩。与学术研究相比,在学术评价中,数据的作用更是无处不在:一方面,根据数据制作的各种排行榜和排名表大行其道;另一方面,围绕数据的意义和作用的争论也从未平息,对学术评价的质疑和诟病几乎都与数据有关。两方面的对立呈胶着状态,迫切需要新元素的介入来改变现状。在这样的情境下,大数据自然被寄予了更多的期望。

的确,由于评价数据与数据处理之于评价的不可或缺性,大数据完全有可能对评价产生影响。但是,影响的程度有多大,影响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则很可能取决于我们对大数据与评价关系的看法。要让大数据发挥正面的积极作用,我们首先应该弄清楚学术评价的现状及其问题的症结到底何在;其次应该准确地描述和分析这些问题与数据和数据处理方法之间有着何种关系;然后再来看大数据是否有助于这些问题的解决以及解决的条件是否具备,从而判断大数据能在多大程度上改变学术评价现状。本文将循着这个思路对大数据与学术评价的关系做一尝试性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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