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主要有三种模式:政府转移和委托、政府采购、政府资助。政府购买服务作为一种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创新型机制和方法,其实施效果是显著的,但也存在购买服务事项范围不明、财政预算制度不健全、社会组织资质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尚需从政策取向、购买范围、购买方式、监管评估、配套改革等方面予以完善。
社会发展,研究报告,深圳市,2011
深圳市民政局课题组: 执笔:郑小霞,深圳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