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权作为人之为人的权利,是基本权利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的权利。基于人权的重要性,人权具有获得来自宪法、法律和司法的保障的制度安排。人权司法保障既是司法权本质和司法规律的要求,也是弘扬司法之人民性的现实需要。司法作为国家权力体系中以公民权利保障为其旨趣的一极,其天生与人权具有紧密的关联性,人权司法保障是人权保障的需要,为人权提供保障也是司法发展的需要,其同时可以凸显司法在宪法秩序中的价值,并提升司法之于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治理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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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蒋银华: 湖南武冈人,法学博士(后),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现任广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近年主持两项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201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人权法意义下的国家义务研究”,编号:10&BFX004;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宪法视角下人权司法保障研究”,编号14BFX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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