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皮书数据库! | 皮书网首页
登录|注册 |无障碍阅读
国家知识资源服务中心 CARSI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中国中央任免权与特别行政区政治秩序
摘要
中央对特别行政区拥有全面的管治权,其重中之重体现在对特别行政区人事的管治能力与管治效果上。而这其中,行政长官又具有极其重要与特殊的地位。根据基本法,行政、长官既代表特别行政区向中央负责,同时亦要对整个特别行政区负责,行政长官是中央与特别行政区之间的关键连接点,因此,中央对行政长官的人事管治权是制度的关键。故本文有必要在讨论清楚这一概念的基本含义及其内在要求的基础上,明确普选应当是在保证中央人事管治权行使的前提下进行并完善的,跳脱中央人事管治权,单方面谈论普选的实现与完善都是片面且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与基本法的。
>>
作者简介

骆伟建: 1987年10月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宪法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曾作为香港和澳门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参与了香港和澳门基本法的起草工作。曾任中葡联合联络小组中方代表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的委员。2001年2月至今,受聘澳门大学法学院,任职教授,从事宪法学和基本法的教学研究工作。现还担任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法律改革咨询委员会副主席。主要专著有《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概论》、《“一国两制”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实施》。

周挺: 澳门大学法学博士。现为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民众建澳联盟社会事务委员会副主任。

张强: 现任广州大学副校级领导,副教授,分别获得哲学学士、经济学硕士学位。1982年起任共青团石家庄市委办公室主任、宣传部部长;1990年起任原广州大学办公室副主任、维修工程技术学部党支部书记、党委宣传部部长;2001年起任合并后的广州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党委组织部部长;2005年起任广州医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12年11月至今任广州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第十一届广州市政协委员。兼任广州市社科联副主席、广州城市民族关系研究中心主任、教育部内地高校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重点研究基地主任、广东省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研究和指导中心主任;曾获得“广州市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相关报告
文章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