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瑞典、德国、美国社会保险运行的良好状态,可以从企业和政府、行业竞争者、员工三大利益相关者群体的良性互动中找到有力的佐证。在与政府互动方面,政府拥有立法、执法的权力,占据互动的有利地位。三国的政府均立法保证社会保险的法律地位,通过税收等手段确保社会保险缴费义务的严格履行,通过立法形式调整完善社会保险待遇以保障参保者权益,在金融危机等特殊历史时刻颁布政策对社会保险进行有效激励。企业在社会保险方面的投入,会获得员工的人力资本回报。企业对劳动的保护,免除了劳动者的后顾之忧,将提升其当期支出,从而促进国内消费需求的增长,提升全社会的平均生活水平,反过来改善企业发展的经济环境。针对劳动者而言,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及其包含的就业刺激政策对员工具有工作调节与家庭协调的双相作用:在工作方面,包含社会保险在内的薪酬具有指导效应,引导工作投入,提升劳动技能与劳动效率;在家庭方面,养老保险能够平滑全生命周期的收入,为生活消费与子女教育提供更充沛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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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陈姗: 1982年生,女,管理学博士,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系讲师,研究方向为养老保险、职业福利等,先后主持教育部青年项目、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青年项目,在《社会保障研究》《中国社会保障》等期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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