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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生育政策与未来的家庭结构
摘要
我国自1973年起便开展了全国性的计划生育工作。早期提出的是“晚、稀、少”生育政策;1978年又提出一对夫妇生育子女数“最好一个、最多两个,间隔三年以上”;1980年又改为“除了在人口稀少的少数民族地区以外,要普遍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8713531980年9月25日发出《中共中央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871354,将普遍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的生育政策的执行推向高潮。之后,由于过紧的计划生育政策在实际执行中造成较多问题,中共中央于1984年4月下发了7号文件,该文件提出“要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政策”,871355其具体精神后来常被简称为“开小口子、堵大口子”,即从实际情况出发,在生育二孩的限制上有所松动。经过几年的过渡和完善,1988年提出现行生育政策871356。以后,这一生育政策基本稳定不变,一直执行到现在。我国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的内容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极少数确有特殊困难的家庭经过批准可生育第二个孩子;少数民族地区的计划生育具体措施由所在地区自行决定871357。据国家计生委有关资料,全国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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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郭志刚: 北京大学中国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社会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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