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是灾害应对的主体。日常的减灾、备灾工作以及突发事件的应对,最终都需要由人来完成。发现和消除风险源、制订灾害应对计划、应急处置、救援和恢复重建等工作,必须通过相关人员来落实。因此,应急队伍是应急管理工作实施的主体。“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人力资源的开发与管理,是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第一要素和重要保障。”应急队伍建设是政府应急管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本评估体系中,通过对应急队伍的作用与功能进行分析,认为应急队伍建设包含管理队伍、救援队伍、志愿者队伍三个方面。本章将对这三个二级指标进行评价分析,以全面反映政府在应急队伍建设中取得的成果和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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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滕五晓: 日本东京大学工学博士,现任复旦大学城市公共安全研究中心主任、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副教授,上海市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主要从事公共安全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研究与教学。 近年来主持研究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民政部等多项国家及省部级课题,并主持完成上海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编制等数十项政府委托研究项目。著有《社区安全治理:理论与实务》等书,发表了《基于危机管理模式的政府应急管理体制研究》等数十篇学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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