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深圳与外地的经济合作除了具有迅速带动地区间经济发展、扩大中心城市的辐射功能、促进中国生产力布局合理化等经济、社会一般性作用外,还一定具有特殊的深层次的推动因素。第一,两个地区所形成的社会分工、专业化生产以及由此发生的贸易往来,是源于成本差异、相对效率的区别,才使两地必然在某些产品上获得比较利益。如深圳的计算机产品和大连的服装制品,这也正是古典经济学家李嘉图的比较利益原理的典型应用。第二,专业化的地区结构和贸易方向必然使规模经济在若干部门占统治地位,这样成本也会随着产量的增加而减少。这个“成本递减”规律不仅促使贸易的扩大与深化,而且也在总量上增加了社会产品。第三,经济合作不仅要从劳动价值论角度来考察,而且还应看到南北的文化差异、人文偏好、环境需求等非纯利润因素。所以,即使两地产品效益绝对完全相同,也会产生大量贸易活动。这就足以使两地人在交换中得到若干“消费者剩余”。第四,若从贸易的视线上拓展,再探求两地资本、人才、信息等资源的流动和交换,那么自然形成了相互投资、相互持股、相互融资等良好的经济态势。第五,两地“经济合作”的潜力还要用“机会成本”来说明。存在稀缺就必然存在选择,因选择而失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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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苏东斌: 苏东斌,时任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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