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立医院需要通过建立法人治理结构解决“政事不分”、“管办不分”和管理效率低下的问题,如何建立,建立何种法人治理结构是各地公立医院在实践中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本文从委托代理的视角系统分析了公立医院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必要性,通过对国内行政委托型、理事会型、董事会型法人治理结构的剖析,指出在当前的社会条件下,应当以理事会型法人治理结构为主,在部分二级公立医院可以试行董事会型法人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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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李德成: 李德成,南京大学卫生政策与管理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
景抗震: 景抗震,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鼓楼医院医务处处长,副主任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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