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的压力维稳模式给政府带来了沉重的财力、物力和人力负担,在束缚地方政府实施各项改革措施、压制改革进程的同时,也诱发了部分地方政府“乱作为”和“不作为”等功能异化,促发了社会下层激进主义现象,亟待予以摒弃。
当前我国政府陷入了“滥用警力”和“保护群众不力”的双重责难,这个悖论的根源就在于政府的角色界定不清,导致在应对社会抗议和骚乱事件时执法不明。当务之急是要明确界定国家与社会、市场之间的边界,规范政府角色,一方面对于各种社会矛盾和冲突,政府不该管的部分坚决不介入,避免无端揽责上身;另一方面对于职责范围内的社会矛盾和冲突,政府应依法规范处理,维护法制尊严并树立国家的权威形象。
政府并非唯一甚或最好的处理维稳事件的主体,社会和市场应该也可以在维稳中发挥积极作用。从而,应当放手让社会中利益矛盾和冲突的双方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博弈协商,并合理利用社会中介组织参与调解社会矛盾和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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