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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名称: 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筹资水平,2008年
所属图书: 全民医保的新探索
出版时间: 2010年08月

全民医保的筹资水平与保障水平

除了拓展覆盖面之外,健全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提高筹资水平与保障水平。众所周知,医疗保险的重要功能在于分散参保者医药费用的风险,同时还能形成团购能力,通过医疗和用药服务的购买行为,来约束医疗机构的行为,促使医疗机构为参保者提供合理的诊疗服务和用药服务。简言之,医疗保险有两大特点,即风险分摊和第三方购买。但是,如果医疗保险的筹资水平不高,保障水平也自然不高,参保者自付水平依然居高不下,那么无论是其风险分摊还是第三方购买的功能,都不可能得到正常的履行。

因此,走向全民医保所面临的重要挑战之一就是提高各项公立医疗保险的筹资水平和保障水平。

在下文中,我们首先考察城乡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筹资水平,然后进一步分析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保障水平。最后就提高筹资水平和保障水平提出一些政策建议。

一 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筹资水平

目前,我国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由三项公立医疗保险(即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加上城乡医疗救助组成。城乡医疗救助是由政府财政完全出资的医疗筹资项目,其中部分支出用于资助城乡贫困人群(主要是低保对象和优抚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即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剩余部分对参保患者的自付部分进行“二次救助”。总的来说,与三项公立医疗保险相比,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的规模较小,而且其中的一部分已经计算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基金收入之中,因此下文在讨论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