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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名称: 分地区按机构数平均的财政投入占当地GDP比例
出版时间: 2012年07月

“十一五”期间我国文物系统投入状况的对比分析

文物系统要取得良好的保护绩效,同时协调发挥好教育、科研、经济三大功能,必须以一定的财力、人力和物力保障为基础[1]。《决定》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完善政策保障机制,“保证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提高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等具体要求,足见党中央对于文化领域财政投入等政策保障方面的重视程度之高。

1 投入状况对比分析

《文物“十一五”规划》将投入作为一项重要指标,对财政投入的数量及增长速度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我国文物系统的投入状况如何,地方政府的重视程度如何,可以通过年度间的比较分析得出结论。[2]

根据技术报告第二章“文物系统对国民经济贡献的测算”的相关结论(如表评2-1所示),“十五”期间文物系统可支配财政资金的年平均增速约为12.39%。

表评2-1 2001~2010年文物系统财政拨款、业内经济增加值及对国民经济贡献测算值*

2006年文物系统可支配财政资金为48.5亿元,2010年达到197.8亿元,“十一五”期间的年平均增速约为38.39%,平均增速比“十五”期间高出2.1倍,这充分体现了我国对文物系统的支持力度正在不断加大。

图评2-1 2002~2010年文物系统财政拨款、业内经济增加值及对国民经济贡献环比增长率

从投入的增速来看,投入增加的态势更为明显(如图评2-1)。2006~2007年、2007~2008年、2008~2009年、2009~2010年文物系统可支配财政资金的增长率分别达到了39.18%、50.37%、50.05%和29.88%,虽然年均增幅存在波动,但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增长势头,这更加表明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