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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名称: 2001~2007年全国文物系统增加值变化情况
出版时间: 2009年12月

文化遗产事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

本章要点:

1.文化遗产事业是社会、经济效益兼备和“投入小、产出大”、“利在当代、益及后代”且能拉动关联产业增长的社会事业,作为文化遗产事业主体的文物系统只算经济账也不是财政的包袱。

2.在文化遗产事业的承载平台中,博物馆相对更多地体现出公益性,但其带动博物馆旅游等产业发展、提高城市软实力的间接经济功能也是举足轻重且与日俱增的。

3.文化文物系统博物馆全面免费开放后其经济功能更多地体现在间接经济贡献上,在间接经济贡献中,博物馆旅游的贡献尤为重要。按比较保守的方式测算(即完全不计博物馆的门票收入),仅间接经济贡献一项已大于各级政府对博物馆的财政投入。所以,文物系统博物馆免费开放后即便只算经济账同样也不是财政的包袱!

国务委员刘延东在2008年12月22日致2008年全国文物局长会议的信中专门提到:“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文化遗产保护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切实将丰富的文化遗产资源优势转化为强大的发展优势和发展动力。”的确,文化遗产事业对经济社会的发展有着明显的促进作用。在2008年蓝皮书主题报告第二章中,我们用福利经济学方法讨论并总结了文化遗产的经济属性和功能;从文化遗产事业对国民经济贡献的角度,提出了文化遗产对国民经济贡献的测算框架,定量分析了作为文化遗产事业主体的文物系统对国民经济的促进作用。随着博物馆全面免费开放和努力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等一系列关系民生的举措的顺利推进,文化遗产事业的发展迎来了新形势。在此新形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