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不同地州少数民族城镇居民幸福感现状及影响因素分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域辽阔,下设多个少数民族自治州,包括昌吉回族自治州、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等,为探究新疆不同地州少数民族城镇居民幸福感差异,本研究对可能影响新疆少数民族城镇居民幸福感的因素进行差异性和相关性检验。分别以人口统计学因素、生活满意度因素为因变量进行单因素方差分析,结果发现不同地州少数民族城镇居民幸福感在这些影响因素上有差异。幸福感、满意度及其各维度与社会学影响因素有相关性。
第一节 昌吉回族自治州少数民族城镇居民幸福感探析
昌吉州地处天山北麓,是古代举世闻名的“丝绸之路”新北道通往中亚、欧洲诸国的必经之路。昌吉州地处天山北坡经济带的核心区域,与乌鲁木齐毗邻,较其他少数民族自治州经济发展速度快,交通便利,居民生活水平排在全疆前列。昌吉州总人口为169.4万人(不含农八师驻玛纳斯县四团场总人口为159.9万人,地方总人口为129.3万人),少数民族41.19万人,占25.7%,其中回族18.87万人,占11.8%,是昌吉州主要的少数民族,回族城镇居民幸福感在全疆靠前位置,研究昌吉州回族城镇居民幸福感,探究其幸福感的影响因素,既可以为新疆其他少数民族自治州的幸福感研究提供理论参考,又能为其他地州提升少数民族幸福感提供现实的指导。
一 昌吉州回族城镇居民幸福感高于全疆少数民族城镇居民幸福感
将昌吉州回族城镇居民与全疆少数民族城镇居民幸福感与满意度进行方差检验,由表5-1可见,昌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