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生态文明建设的空间二重性与体制改革研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强调要全面依法治国,深化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效能。深化首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是首都北京贯彻中央重大战略部署的客观要求,是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打造和谐宜居之都的重要路径,是维护首都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生态安全的重要保障。首都北京具有特殊的历史地位和空间特征,加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需要重视首都生态文明建设的空间二重性,考察生态文明建设的自身特征与主要问题,提出可行的体制改革对策建议。
一 首都生态文明建设的空间二重性
首都生态文明建设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共同的空间二重性特征,如表1所示。[1]第一,北京作为国家首都,积极响应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号召,积极落实国家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首都生态文明建设要与国家战略目标保持高度一致,服务并服从于国家战略要求。首都生态文明建设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在目标、宗旨、基本原则等方面具有高度一致性。第二,首都生态文明建设不是僵化地、机械地执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战略部署,需要结合首都北京特点和实际情况,体现明显的区域特点和地方空间属性,创造性开展工作,结合首都北京历史文化特征和地理空间特征进行方案的细化和具体工作的拓展与深化。因此,首都生态文明建设的空间二重性表现为在国家空间层面的战略方向和实现目标的一致性,在首都空间层面,要体现北京的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