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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名称: 全国及各地2020年居民积蓄应然增长测算
出版时间: 2016年05月

全国省域居民积蓄富足指数排行

居民积蓄富足指数系“中国人民生活发展指数检测体系”五个二级子系统之五,具有特殊意义,在整个检测指标系统综合演算中占有的权重恰居中位,扮演“平分秋色”的角色(见R.2技术报告表4)。居民积蓄作为居民收入用于满足消费需求之外的“剩余”部分,相对于居民收入来说体现为富足“余钱”,相对于居民消费来说则起到抑制作用,其间构成极其复杂的交叉演算关系。各个子系统基础数据皆来源于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均采用检测指标自足设计方式,分别实现与其余子系统对应数据的相关性分析测算,独立完成专项检测指数演算,最后汇总成为民生发展综合指数。

一 居民积蓄总量增长基本情况

根据正式出版公布的既往年度统计数据和最新年度统计数据,按照本项研究检测的构思设计进行演算,全国及各地居民积蓄总量增长状况见表1,分区域以份额增减变化位次排列。

表1 全国及各地居民积蓄总量增长状况

续表

2000年,全国城乡居民积蓄总量为10496.90亿元。东部总量5824.73亿元,占全国份额52.84%;中部总量2485.80亿元,占全国份额22.55%;西部总量1879.94亿元,占全国份额17.05%;东北总量832.45亿元,占全国份额7.55%。各地总量未予平衡,仅平衡四大区域占全国份额,以保证相关演算的合理性。

2014年,全国城乡居民积蓄总量为77432.21亿元。东部总量39229.66亿元,占全国份额50.91%;中部总量18136.74亿元,占全国份额23.53%;西部总量13718.32亿元,占全国份额17.80%;东北总量5978.63亿元,占全国份额7.76%。

2000年以来14年间,全国城乡居民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