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外国非营利组织法译汇(二)

本书选取了新加坡、波兰、印度尼西亚、澳大利亚、保加利亚、巴西、俄罗斯、捷克、乌克兰和亚美尼亚等十个国家的十五部法律。这些法律,有些关乎社会团体的规制,有些关乎统一的非营利领域。为了促进我国公益信托的实践,本书还翻译了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的公益信托法;考虑到志愿服务对于非营利组织的重要性,本书选取翻译了捷克志愿服务法。目的在于为我国尽快出台非营利组织法提供丰富的可资参考的比较法材料。我们坚信,一部规范非营利领域的基本法律的出台,不仅将填补法律体系中宪法与行政法规之间的法律断层,更为重要的是,将有利于中国非营利组织的生长和培育,促进中国公民社会的形成,并最终有助于我们国家的长治久安。

帮助中心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