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劳动者的失业保障问题,针对不同时期失业工作的实际需要,先后在1950年实行失业救济制度,1986年和1993年实行国营(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制度,1999年开始实行失业保险制度。
失业保险,保险政策,研究报告,中国
田大洲: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人力资源研究室副主任、副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为人力资源、职业技能、就业和社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