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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过庭《书谱》的艺术创造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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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艺术是东亚文化独有的艺术形式,不包含在西方传统艺术流派概念中。书法理论可以说是东方美学的宝库,对这种书法艺术及其理论进行更积极的美学研究是十分有必要的。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创作问题,其中一个关键的美学主题,是基于唐代孙过庭的东方书法艺术的首个系统理论。孙过庭坚持认为,艺术创作有五个基本条件:自由的思想自由,对无意识的自我思考,环境,工具和创造性的驱动。总之,他认为应该在书中表达实现外部类别的生产技术,目的在于将心理模范模型作为内部范畴。根据孙过庭的说法,其所创造的作品的起源要么显示“细微像道教隐士”,要么“充满神性”。在这种情况下,微妙或神性更像是一种精神存在或神圣存在而不仅仅是一种人类精神。这表明他们继承了《易经》、《老子》和《庄子》中的东方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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