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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诗学审美主义多元解释方式及其成因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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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诗学审美主义解释方式滥觞于先秦诸子,形成于魏晋六朝,到唐达至成熟,在宋诗话中定型为评喻结合、互证互补的诗性阐释。中国诗学认为逻辑推衍的抽象技术性解释反而可能窒息理解的生命性,当然更会压抑乃至湮灭诗歌的生命力。唯有“以诗解诗”,以审美主义的态度对待诗歌阐释,才能最大限度地激发和释放理解者的审美冲动和生命力,也才能完好地保全和展现诗歌本身的美感与生命感。换言之,以诗性的方式去解诗,希冀读者能获得对诗歌文本和阐释文本的双重审美愉悦,正是审美主义多元阐释方式的特殊魅力和价值所在。当然,这些阐释特征与道家言意观的影响、诗论家的双重身份以及批评与阐释的非功利性等都有因果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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