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官员额制改革大背景下,与之配套的审判辅助事务改革还存在“人不定、事不顺、责不清、利不明”四大问题。本文在梳理与评述当前研究现状基础上,结合黔南中院及辖区12个基层法院的最新改革实践,提出剥离人、事两条线的逻辑起点,区分“人、事、责、利”四大模块,重点研讨法院审判辅助事务采购社会化服务的事项和内容,强化审判辅助事务外包的管理与监督,最大限度地释放审判效能,提升审判质效。
司法制度,研究报告,中国司法发展,司法体制改革
田军: 田军,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宋邦永: 宋邦永,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宣传科科长。
蒙丽华: 蒙丽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