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法院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推进多行业广泛外联,实现全方位诉调对接,确立了被社会广泛认可的“多元化+专业化+信息化+网格化+集约化+市场化”深圳经验。深圳法院的多元化改革时代特征突出,广泛使用信息化技术,形成了真正意义上的ODR机制,着眼于改善营商环境,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法治融合,推行了一些具有借鉴意义的做法。
司法制度,研究报告,中国司法发展,司法体制改革
胡志光: 胡志光,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高级法官。
唐国林: 唐国林,广东省深圳中院立案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