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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在湖州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构建中的续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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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理论经过了时间的检验,具有其独特的指导实践的精神内核,“枫桥经验”理论与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具有契合点,体现在主体的多元化、纠纷化解的有效性和解纷机制的协同性。浙江省湖州地区在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运行中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积累了很多实践经验,也反映了解纷体系不完善、衔接不畅等问题。本文立足“枫桥经验”理论的本质,就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提出了对策和建议。在解纷理念上,实现从“诉讼优先”向“诉讼断后”转变;在制度构建上,实现从“衔接不畅”向“协同治理”转变,建立“递进式”纠纷分层过滤机制;在立法层面上,实现从“一元论”向“二元论”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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