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以良好的生态环境闻名于世,这一成就的取得离不开立法的保障。珠海利用“经济特区立法权”和“设区的市立法权”,先行先试,充分发挥“立法试验田”的作用,完善生态立法体制、规范生态立法工作机制,在珠海生态文明建设及立法的理念、制度方面取得成效,成为珠海地方立法的一大特色,其立法经验对地方立法具有示范意义。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课题组: 课题组负责人:雍灵,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课题组成员:贾雷、陆尚乾、吴尚儒、游宇婷。执笔人:贾雷,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二级主任科员;陆尚乾,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民商法律学院副院长、副教授;吴尚儒,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民商法律学院助理教授;游宇婷,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国际交流合作处外事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