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检察机关切实担负起“公共利益代表人”的角色,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集中发力,依法办理了一批公益诉讼案件,成效初显,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也为珠海探索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贡献了检察力量。但实践中仍面临社会参与不足、案件范围集中、工作机制匮乏和人才培养滞后等问题,未来亟须进一步扩大对外宣传、完善工作机制、拓宽监督领域、加强队伍建设,以更好地推动检察公益诉讼这项改革行稳致远。
社会主义法制,研究报告,珠海
珠海市人民检察院课题组: 课题组负责人:向少良,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课题组成员:王振、罗成。执笔人:罗成,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副科长,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