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社区就业保障来看,作为社区的一项生计渠道,就业保障与营生保障在行为动机上存在一定的差别。营生保障是社区主动实施的生计策略,具有主动性;就业保障是社区应对政府就业工作部署而实施的生计策略,具有应景性。社区实施就业保障体现了国家和政府对老百姓就业问题的关心,客观上,给社区劳动者及其家庭的生活保障带来了额外福利。基于此,本文首先研究了社区就业保障的特质,其次研究了社区发展就业保障之缘由,再次研究了社区就业保障的发展范式,最后研究了社区就业保障之不足与促进策略。
谷中原: 管理学博士,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期从事社区建设与管理、社区民生保障研究。出版《农村社区建设与管理》《社区保障概论》《社区生计保障》等学术著作14部;发表《论社区实现基本生活保障目标的双轨流程》《政府与民间合力供给生态产品的实践逻辑》《生态与生计产品消费对青年群体生活满意度的影响》《生态文明视域下的优质生态产品协同供给》《乡域生态产品四方协同生产机制建构与运作》等学术论文100余篇。主持完成国家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新农村建设中的农业多功能化经营发展方式研究”、民政部2015民政政策理论研究项目“我国社区社会组织持续参与社区治理研究——以湖南长沙市雨花区为例”、甘肃省发改委项目“甘肃省低碳社区建设模式研究”以及横向项目“企业社会保障责任体系研究”等科研课题20余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