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全文.
社会治理,信用制度,信用信征管理,法律汇编
类延村: 法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MPA教育中心副主任,主要研究领域为政府诚信、诚信法治等。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省部级项目11项,发表“诚信”主题论文15篇,多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并获得省部级科研奖项3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