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7日通过,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1月9日批准.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的《南京市社会信用条例》全文.
类延村: 法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重庆城市治理与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法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城市治理、信用治理。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省部级项目11项,发表“诚信”主题论文15篇,多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并获得省部级科研奖项3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