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宿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10月30日通过,经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3日批准,自2019年3月5日起施行的《宿迁市社会信用条例》全文.
社会治理,信用制度,信用信征管理,法律汇编
类延村: 法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MPA教育中心副主任,主要研究领域为政府诚信、诚信法治等。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省部级项目11项,发表“诚信”主题论文15篇,多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并获得省部级科研奖项3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