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是城市的主人,这是现代社会的基本共识,如哈佛大学经济学教授爱德华·格雷泽就曾精辟地指出:“我们必须从‘把城市看作是城市中的建筑’这种倾向中摆脱出来。永远不要忘记,真正的城市是由居民而非由混凝土组成的。”
在如此理念指引下,城市建设自然离不开“服务市民、成就市民”的目标,而城市对市民的呵护和关爱,首先就表现为对市民健康的呵护和关爱。体育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实践活动,能够促进人在生理、心理和社会适应能力等诸方面获得均衡发展,人们以不同方式参与体育,不仅可以强健体魄、愉悦身心,更能完善人格、提高社会交往能力,实现全面发展。奥林匹克理想即倡导体育是一项普遍性人权,为此20世纪80年代国际奥委会专门成立“大众体育委员会”以推动大众体育运动全面发展,满足所有人、每个人的健身欲望。
发展城市体育的基本着眼点之一,便是将广大市民作为服务对象,通过发展体育事业增强市民大众的体质、全面提高其综合素质。为此,各城市普遍加强体育设施建设、提供公共体育服务,对市民进行各种形式的体育知识和技能教育、培训等,满足民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对于运动能力受限却更加迫切需要体育锻炼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更是提供特殊帮助和服务,确保他们不再是被体育边缘化甚至被遗忘的对象,而与健全人一样成为体育的主人。
将市民视为城市体育的“主人翁”,还基于另一个基本维度的考量,即市民的参与和支持,对于城市体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他们是城市体育稳步发展的促进力量。众多市民积极参与体育运动,产生大量的现实需求,直接促进了体育产业的发展;民众参加体育运动成为潮流,单个运动项目的爱好者和习练者大为增加,为此项运动发展奠定了坚实的“金字塔”塔基,使竞技体育人才选拔获得了极大的选择空间,可以最大限度筛选最优秀的运动员进入专业、职业运动队,并在高水平竞赛中取得佳绩;市民自觉成为球迷、粉丝等,能够推动职业体育俱乐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