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1 1990~2016年中美两国四种主要作物单位成本比较(美国=1)
图2 1990~2016年中美两国四种主要作物单位劳动力成本比较(美国=1)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相关年份的《全国农产品成本收益资料汇编》,从2003年到2015年,中国粮食生产中雇用劳动力日工资从18.8元上升到112.4元,平均每年增长16%,比人均收入的增长速度快很多。其中的原因很多,主要在于农业生产的特征:地域广泛、人口密度低,而且劳动时间远远少于生产时间且集中于特定时段,从而带来劳动力市场供求时空上的严重失衡、季节性失业明显。因此,农民全年生活依赖有限劳动时间提供的收入,表现为全年收入不高,但是按工作日计算的劳动报酬却很高,单位产品成本也很高。今后的技术进步会进一步减少单位面积上的劳动时间,劳动时间和生产时间的差距将进一步扩大,劳动力成本和农民收入之间的差距还会加大,劳动力成本将以超过人均收入的速度增长。
总体来讲,资源禀赋、人地比例问题决定了中国农业劳动生产力必然低于农业资源禀赋丰裕的主要生产国,这是长期基本因素的作用。但中国劳动力的季节性闲置还可以减少,在这方面还是大有可为的。应对劳动力成本上升的主要途径有两个:一是要素替代,二是产品替代。要素替代主要用于大田作物,如机械作业的外包,用机械替代劳动力、缓解劳动力供应的瓶颈,释放出更多的可转移劳动力。产品替代主要是用劳动力使用更多、但时间利用更均衡的园艺作物替代劳动季节性强、季节性失业严重的大田作物。前者直接减少劳动力的使用,后者尽管增加了劳动力的使用总量,但减少了单位产品价值中的劳动力成本,且更均衡地使用劳动力,大大减少季节性失业,缩小人均收入和劳动力成本的差距。
要素替代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技术进步等,但更受限制于自然条件,例如,机械的使用就严重受制于地形条件。同是人均收入水平较高的东部经济发达地区,过去十几年当中,浙江粮食总产比高峰时期减少了50%,福建和广东也比高峰时期减少了25%以上,但江苏没有减少。原因就在于江苏是平原地区,可以用机械替代人力,通过要素替代保持粮食生产不变;而浙江、福建和广东地处丘陵山区,受自然条件限制不适合采用要素替代,只能更多采用产品替代,用高附加值的园艺产品替代低附加值的大田作物。当然,江苏也存在产品替代现象。与要素替代相比,产品替代更依赖市场和物流条件。因而,生鲜产品更多集中于经济发达、人口密集的地区,而相对偏远地区生产供加工的园艺产品相对较多。
要素或产品替代除了需要一定的技术、经济和自然条件以外,还有经营制度的问题,需要经营制度的变革。以机械替代劳动为例,机械外包服务需要相当的规模,小农每家每户几亩或十几亩地,如果需要农机外包服务的话,一定要有适当的组织,必须通过某种形式达到一定的规模,满足农机服务者的要求。在一次国际会议上笔者介绍过中国的农机跨地区服务作业,针对印度同行关于仅有不足1公顷土地的小农如何得到农机服务的疑问,笔者回答说村民小组领导或所谓“能人”在为全村农户协调农机服务的内容、时间和价格。印度同行说这在印度根本做不到,巴西同行则开玩笑地说印度和其他发展中人口大国也许需要先集体化几十年再效仿中国改革开放,集体化的“遗产”之一是帮助小农获得组织优势的正式或非正式制度安排。巴西同行的评论虽然带有调侃性质,但确实说明制度的变迁不仅有其他因素的影响,其本身也呈现路径依赖的特征。如果制度变迁过于迁就当前状况而不根据可预见的情况做出相应变革,将来面临的问题可能更大。
从中国农业经营制度演变的过程,就能更清楚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以及一个问题的解决可能导致另一个问题的产生。“耕者有其田”不仅是有志于变革的仁人志士的呼吁,更是广大农民的诉求。过去土改只关注土地的产权和配置效应,忽视了其他生产要素的配合问题。实际上。地主和佃农的关系不仅限于土地的租赁,还在于耕畜和大农具的供应。对广大小农来说,每家都饲养耕畜并保有大型农具,在经济上既不合理也不必要,用今天的“术语”来说需要某种形式的“共享”,地主拥有的耕畜和大型农具为佃农提供了共享的可能性,实现了不同生产要素必要的结合。土地改革对土地可以大致平均分配,而耕畜和大型农具只能分配给少数个别农民,因而,打破了原有的生产要素结合形式。
互助组的出现和发展不仅是政治和意识形态的需要,也是重建生产要素连接的需要。10多户小农都有土地,但只有个别人有大牲畜或大型农具,在互助组内部既可以进行劳动力的简单合作,也可以用劳动力交换牲畜和大型农具的服务。互助组解决了土地、耕畜和大型农具相结合的问题,但也产生了新问题,即交换的比例和作业的先后。交换比例多少有例可寻,是次要的问题;而不同农户土地上的作业顺序,在农时紧迫、劳动力密集型的生产条件下对产量有直接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拥有耕畜或大型农具的“大农户”往往拥有更大的话语权,从而导致组内不同农户之间会产生冲突。
初级社采用土地、耕畜和大型农具折价入股的方法,把各种生产要素结合在一起共同使用。按照股份和劳动投入的数量分配扣除生产成本以后的净收入,消除了不同农户土地上的作业顺序问题,但没有消除劳动和耕畜或大型农具的交换比例问题,仅仅把这一问题转化为初级社内部的分配问题,即投资入股的资本和劳动力之间的分配问题。与此同时,要素组合的改善,特别是简单协作产生的规模经济提高了生产效率,凸显了劳动力过剩的问题。在劳动力不能自由流动的条件下,必须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才能为更多的过剩农业劳动力开辟其他利用方式。因此,大约一年半以后高级社就取代了初级社。
高级社不仅取消了入股的资本,净收入统一劳动分配,而且扩大了规模和经营的范围,也增加了简单合作下的规模经济。与初级社相比,高级合作社农户数目大大增加,除了开办小学和诊所以外,还可以把剩余农业劳动力投入生产经营活动。当然,规模的扩大必然产生监督和“搭便车”的问题。与此同时,规模经济的扩大使得农业劳动力更加过剩,人员不能自由流动而本地无法找到足够的非农就业机会,从而间接导致无效劳动的增加。人民公社是扩大版的高级社,规模扩大了数倍、十几倍,虽然可以进行更大范围和更广泛的劳动分工,但是,由于劳动力的利用局限在本公社,上述问题更加突出。1962年以后,经过整顿的人民公社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基本经营制度,监督和“搭便车”的问题大大改善,但仍然存在;而无效劳动的问题则有增无减。随着技术进步和生产效率的提高,节约的劳动力无处可去,任意使用的无效劳动问题更加严重
本文还要强调一点,过去计划经济时代的问题,农业生产当中积极性和配置低效的问题,更深层次的不在于内部组织,而在于计划经济和统购统销制度。计划经济下的户籍和用工制度限制了劳动力转移和劳动力资源配置的优化,统购统销制度不仅压低农产品价格,而且阻碍农业生产结构的优化,这两者的影响远远大于农业内部经营制度的作用。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消除了监督和“搭便车”问题,逐步转向市场经济体制更便利了家庭资源的重新配置以及劳动力的转移和充分利用。不过,自然资源禀赋决定的农户规模过小问题仍然存在,因而恢复家庭经营必然导致一系列新问题。不仅小规模土地经营与现代农业机械、农业科技服务之间的联系有待重建,小规模家庭生产与市场之间的联系也有待重建。新时代的生产资源结合决不能走过去的老路,更何况现在技术的发展一日千里,完全不适应小农经营;同时市场的范围已经扩张到全球,成本的竞争不再局限于本地区或本国。
因为资源禀赋问题,我们不可能指望大量出口农产品,也不可能指望减少农产品的进口,但仍然有必要改善资源配置的效率,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单位成本。就农产品而言,大田作物降低成本的关键是减少劳动力成本。美国劳动力成本的比重占主成本的比重不到10%且趋于降低;我们劳动力成本占总成本的比重超过35%,现在还有上升的趋势。这个问题随着生产和收入增长还会进一步的加剧,这才是真正的“危机”。
要减缓劳动力成本上升的速度就要提高劳动生产率,不仅需要提高各种技术的效率,也要在更大范围实现规模经济。现在一谈规模经济就谈农户经营规模,好像规模经济就是农户规模问题,甚至就是农户土地规模问题。实际上,Stigler早就指出,生产函数不能简单理解为一个企业生产某种产品的投入产出关系,一种产品的生产可以区分为不同的阶段,每一个阶段所需要的投入要素数量及构成不相同,即每一阶段有自己的生产函数,有自己的规模经济范围(Stigler,1951)。因此,通过纵向分工,把不同阶段的生产置于不同的生产者手中,就可以最大限度实现不同阶段的规模经济,进而实现最大限度的总体规模经济。
我们可以把农业生产的不同阶段称作环节,不同环节的作业可以分别外包给不同的服务者,从而取得远远超出农户经营或土地国模的规模经济。美国大田作物生产中几万亩、十几万亩甚至更大规模的大农户很多,基本上依赖自有机械进行各种作业,每户都有成套的若干台机械,每台机械每年作业面积数万亩,看上去作业规模很大,实际上每台机械每年也就作业几周,闲置的时间很长。中国农民自发组织的农机跨地区服务则正好相反,尽管服务对象是几亩地的小农,但服务提供者利用纬度差别带来的生长季节差,从南方到北方一路提供服务,每台农机的年作业量可能是几十万亩甚至更多,环节作业的规模经济超过了美国。因此,如果适当划分生产环节,通过服务外包方式在小农的土地上也可以实现更大规模的规模经济。事实上,现在工业领域的全球供应链就是通过纵向分工实现规模经济以节约生产成本的范例。
要在更广泛的领域通过外包服务实现环节规模经济,不仅需要有针对性的技术创新,也需要有针对性的经营制度创新。新技术的开发应当把降低生产成本放在第一位,而不是迁就现有的小农经营规模;应当力求创造出具有更大规模经济潜力的技术,而不是现有小农自己采用的技术。同理,经营制度的创新也应当有利于在不同环节重组要素的结合方式,有利于更广泛地利用环节服务的规模经济。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的综合作用应当有利于突破农业生产劳动力的季节性瓶颈,彻底解放大多数农业劳动力,从而提高农业领域的劳动生产率,降低农产品劳动力成本,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中国农村经营组织制度的发展方向不一定是单纯扩大农户经营或土地规模,而是在小农户占有土地的情况下通过作业外包实现规模经济。外包的方式可能从环节外包开始,逐步向全面外包(即托管或租赁)发展,更可能发展出一种环节——全面混合的外包形式:对拥有土地的农户而言是全面外包,即把土地托管或租赁给特定的人或机构,而这些承接土地经营的个人或机构,有可能把部分或全部作业分别外包给实际作业的真正或最终服务者。
技术和组织制度创新不可能解决所有问题,既无法根本解决资源禀赋造成的比较优势问题,也无法根本解决追求粮食安全造成的边际成本上升问题。但是,以降低生产成本为目标的技术和组织制度创新至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缓比较优势下降的速度,甚至在一定时期内维持乃至提升比较优势。
');" class="a2">收藏本文主要讨论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农业经营制度的变迁、发展前景以及当前面临的主要挑战,甚至说是潜在的“危机”。中国改革开放40年以来,在诸多领域取得了巨大成就。在农业农村方面的典型表现是,农业GDP按实际价格计算每年增长4.4%,农民人均收入扣除物价因素后的增长速度是7.7%,粮食生产增长速度超过人口增长速度。尤为值得关注的是,农村贫困人口发生率从97%以上,下降到4.5%。在这些了不起的成就背后,潜在的危机是我们失去了比较优势。以往中国农产品的价格低于世界市场的价格,现在农产品价格远远高于市场价格。过去,中国的玉米每年出口1000万吨以上,而现在进口谷物3000万吨,加上大豆9000万吨,按官方农业生产统计口径的粮食,进口量已经超过1亿吨。有学者曾在2018年在加拿大温哥华召开的国际农业经济学家大会上,将这一结果和转变称作“巨大的失败”:一个部门或一个产业从非常具有比较优势,到丧失比较优势,似乎不得不说是一种“失败”。虽然不想用“失败”这个词,但过多过快地丧失比较优势确实是目前中国农业面临的一个“危机”。
比较优势的来源有很多方面。从经济学的视角,如果单纯看资源禀赋,中国粮食生产失去比较优势并不是问题。简单地说,受资源禀赋的限制,需要进口粮食不是问题。需求的增长快于生产,在生产持续增长的同时扩大进口也不是问题。而真正的问题在于,过去几年农业一直存在的“三高”现象,即库存、生产、进口同时增高。这说明生产成本的增长远远超过了竞争者,而且生产超出了经济合理的范围。从经济学的原理来看,生产成本优势的丧失,往往是生产超出合理范围的结果。根据边际收入递减的规律,生产超出合理范围以后成本会增长得更快。生产超出合理经济范围主要是政策目标的驱动,无论这个政策目标本身合理不合理,库存的长期增长都是不可持续的,而减少库存就必须降低成本。即使不改变政策目标,也必须改变政策工具。
由图1和图2可见,20世纪90年代,中国的四种主要作物的单位产品成本均低于美国,而现在已超过美国1倍以上。劳动力成本则变化更加惊人。虽然当时中国的单位劳动力成本高于美国两倍,但现在已经高出美国六七倍甚至二十多倍,这显然跟生产扩张超出经济合理范围紧密相关。经济增长、收入增长必然导致劳动力成本上升,而收入增长是我们积极主动追求的结果,因此而导致的成本上升是一种“甜蜜的烦恼”(钟甫宁,2016)。但如果劳动力成本上升远远超过人均收入的上升,就说明目标选择有问题了。
图1 1990~2016年中美两国四种主要作物单位成本比较(美国=1)
图2 1990~2016年中美两国四种主要作物单位劳动力成本比较(美国=1)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相关年份的《全国农产品成本收益资料汇编》,从2003年到2015年,中国粮食生产中雇用劳动力日工资从18.8元上升到112.4元,平均每年增长16%,比人均收入的增长速度快很多。其中的原因很多,主要在于农业生产的特征:地域广泛、人口密度低,而且劳动时间远远少于生产时间且集中于特定时段,从而带来劳动力市场供求时空上的严重失衡、季节性失业明显。因此,农民全年生活依赖有限劳动时间提供的收入,表现为全年收入不高,但是按工作日计算的劳动报酬却很高,单位产品成本也很高。今后的技术进步会进一步减少单位面积上的劳动时间,劳动时间和生产时间的差距将进一步扩大,劳动力成本和农民收入之间的差距还会加大,劳动力成本将以超过人均收入的速度增长。
总体来讲,资源禀赋、人地比例问题决定了中国农业劳动生产力必然低于农业资源禀赋丰裕的主要生产国,这是长期基本因素的作用。但中国劳动力的季节性闲置还可以减少,在这方面还是大有可为的。应对劳动力成本上升的主要途径有两个:一是要素替代,二是产品替代。要素替代主要用于大田作物,如机械作业的外包,用机械替代劳动力、缓解劳动力供应的瓶颈,释放出更多的可转移劳动力。产品替代主要是用劳动力使用更多、但时间利用更均衡的园艺作物替代劳动季节性强、季节性失业严重的大田作物。前者直接减少劳动力的使用,后者尽管增加了劳动力的使用总量,但减少了单位产品价值中的劳动力成本,且更均衡地使用劳动力,大大减少季节性失业,缩小人均收入和劳动力成本的差距。
要素替代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技术进步等,但更受限制于自然条件,例如,机械的使用就严重受制于地形条件。同是人均收入水平较高的东部经济发达地区,过去十几年当中,浙江粮食总产比高峰时期减少了50%,福建和广东也比高峰时期减少了25%以上,但江苏没有减少。原因就在于江苏是平原地区,可以用机械替代人力,通过要素替代保持粮食生产不变;而浙江、福建和广东地处丘陵山区,受自然条件限制不适合采用要素替代,只能更多采用产品替代,用高附加值的园艺产品替代低附加值的大田作物。当然,江苏也存在产品替代现象。与要素替代相比,产品替代更依赖市场和物流条件。因而,生鲜产品更多集中于经济发达、人口密集的地区,而相对偏远地区生产供加工的园艺产品相对较多。
要素或产品替代除了需要一定的技术、经济和自然条件以外,还有经营制度的问题,需要经营制度的变革。以机械替代劳动为例,机械外包服务需要相当的规模,小农每家每户几亩或十几亩地,如果需要农机外包服务的话,一定要有适当的组织,必须通过某种形式达到一定的规模,满足农机服务者的要求。在一次国际会议上笔者介绍过中国的农机跨地区服务作业,针对印度同行关于仅有不足1公顷土地的小农如何得到农机服务的疑问,笔者回答说村民小组领导或所谓“能人”在为全村农户协调农机服务的内容、时间和价格。印度同行说这在印度根本做不到,巴西同行则开玩笑地说印度和其他发展中人口大国也许需要先集体化几十年再效仿中国改革开放,集体化的“遗产”之一是帮助小农获得组织优势的正式或非正式制度安排。巴西同行的评论虽然带有调侃性质,但确实说明制度的变迁不仅有其他因素的影响,其本身也呈现路径依赖的特征。如果制度变迁过于迁就当前状况而不根据可预见的情况做出相应变革,将来面临的问题可能更大。
从中国农业经营制度演变的过程,就能更清楚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以及一个问题的解决可能导致另一个问题的产生。“耕者有其田”不仅是有志于变革的仁人志士的呼吁,更是广大农民的诉求。过去土改只关注土地的产权和配置效应,忽视了其他生产要素的配合问题。实际上。地主和佃农的关系不仅限于土地的租赁,还在于耕畜和大农具的供应。对广大小农来说,每家都饲养耕畜并保有大型农具,在经济上既不合理也不必要,用今天的“术语”来说需要某种形式的“共享”,地主拥有的耕畜和大型农具为佃农提供了共享的可能性,实现了不同生产要素必要的结合。土地改革对土地可以大致平均分配,而耕畜和大型农具只能分配给少数个别农民,因而,打破了原有的生产要素结合形式。
互助组的出现和发展不仅是政治和意识形态的需要,也是重建生产要素连接的需要。10多户小农都有土地,但只有个别人有大牲畜或大型农具,在互助组内部既可以进行劳动力的简单合作,也可以用劳动力交换牲畜和大型农具的服务。互助组解决了土地、耕畜和大型农具相结合的问题,但也产生了新问题,即交换的比例和作业的先后。交换比例多少有例可寻,是次要的问题;而不同农户土地上的作业顺序,在农时紧迫、劳动力密集型的生产条件下对产量有直接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拥有耕畜或大型农具的“大农户”往往拥有更大的话语权,从而导致组内不同农户之间会产生冲突。
初级社采用土地、耕畜和大型农具折价入股的方法,把各种生产要素结合在一起共同使用。按照股份和劳动投入的数量分配扣除生产成本以后的净收入,消除了不同农户土地上的作业顺序问题,但没有消除劳动和耕畜或大型农具的交换比例问题,仅仅把这一问题转化为初级社内部的分配问题,即投资入股的资本和劳动力之间的分配问题。与此同时,要素组合的改善,特别是简单协作产生的规模经济提高了生产效率,凸显了劳动力过剩的问题。在劳动力不能自由流动的条件下,必须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才能为更多的过剩农业劳动力开辟其他利用方式。因此,大约一年半以后高级社就取代了初级社。
高级社不仅取消了入股的资本,净收入统一劳动分配,而且扩大了规模和经营的范围,也增加了简单合作下的规模经济。与初级社相比,高级合作社农户数目大大增加,除了开办小学和诊所以外,还可以把剩余农业劳动力投入生产经营活动。当然,规模的扩大必然产生监督和“搭便车”的问题。与此同时,规模经济的扩大使得农业劳动力更加过剩,人员不能自由流动而本地无法找到足够的非农就业机会,从而间接导致无效劳动的增加。人民公社是扩大版的高级社,规模扩大了数倍、十几倍,虽然可以进行更大范围和更广泛的劳动分工,但是,由于劳动力的利用局限在本公社,上述问题更加突出。1962年以后,经过整顿的人民公社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基本经营制度,监督和“搭便车”的问题大大改善,但仍然存在;而无效劳动的问题则有增无减。随着技术进步和生产效率的提高,节约的劳动力无处可去,任意使用的无效劳动问题更加严重
本文还要强调一点,过去计划经济时代的问题,农业生产当中积极性和配置低效的问题,更深层次的不在于内部组织,而在于计划经济和统购统销制度。计划经济下的户籍和用工制度限制了劳动力转移和劳动力资源配置的优化,统购统销制度不仅压低农产品价格,而且阻碍农业生产结构的优化,这两者的影响远远大于农业内部经营制度的作用。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消除了监督和“搭便车”问题,逐步转向市场经济体制更便利了家庭资源的重新配置以及劳动力的转移和充分利用。不过,自然资源禀赋决定的农户规模过小问题仍然存在,因而恢复家庭经营必然导致一系列新问题。不仅小规模土地经营与现代农业机械、农业科技服务之间的联系有待重建,小规模家庭生产与市场之间的联系也有待重建。新时代的生产资源结合决不能走过去的老路,更何况现在技术的发展一日千里,完全不适应小农经营;同时市场的范围已经扩张到全球,成本的竞争不再局限于本地区或本国。
因为资源禀赋问题,我们不可能指望大量出口农产品,也不可能指望减少农产品的进口,但仍然有必要改善资源配置的效率,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单位成本。就农产品而言,大田作物降低成本的关键是减少劳动力成本。美国劳动力成本的比重占主成本的比重不到10%且趋于降低;我们劳动力成本占总成本的比重超过35%,现在还有上升的趋势。这个问题随着生产和收入增长还会进一步的加剧,这才是真正的“危机”。
要减缓劳动力成本上升的速度就要提高劳动生产率,不仅需要提高各种技术的效率,也要在更大范围实现规模经济。现在一谈规模经济就谈农户经营规模,好像规模经济就是农户规模问题,甚至就是农户土地规模问题。实际上,Stigler早就指出,生产函数不能简单理解为一个企业生产某种产品的投入产出关系,一种产品的生产可以区分为不同的阶段,每一个阶段所需要的投入要素数量及构成不相同,即每一阶段有自己的生产函数,有自己的规模经济范围(Stigler,1951)。因此,通过纵向分工,把不同阶段的生产置于不同的生产者手中,就可以最大限度实现不同阶段的规模经济,进而实现最大限度的总体规模经济。
我们可以把农业生产的不同阶段称作环节,不同环节的作业可以分别外包给不同的服务者,从而取得远远超出农户经营或土地国模的规模经济。美国大田作物生产中几万亩、十几万亩甚至更大规模的大农户很多,基本上依赖自有机械进行各种作业,每户都有成套的若干台机械,每台机械每年作业面积数万亩,看上去作业规模很大,实际上每台机械每年也就作业几周,闲置的时间很长。中国农民自发组织的农机跨地区服务则正好相反,尽管服务对象是几亩地的小农,但服务提供者利用纬度差别带来的生长季节差,从南方到北方一路提供服务,每台农机的年作业量可能是几十万亩甚至更多,环节作业的规模经济超过了美国。因此,如果适当划分生产环节,通过服务外包方式在小农的土地上也可以实现更大规模的规模经济。事实上,现在工业领域的全球供应链就是通过纵向分工实现规模经济以节约生产成本的范例。
要在更广泛的领域通过外包服务实现环节规模经济,不仅需要有针对性的技术创新,也需要有针对性的经营制度创新。新技术的开发应当把降低生产成本放在第一位,而不是迁就现有的小农经营规模;应当力求创造出具有更大规模经济潜力的技术,而不是现有小农自己采用的技术。同理,经营制度的创新也应当有利于在不同环节重组要素的结合方式,有利于更广泛地利用环节服务的规模经济。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的综合作用应当有利于突破农业生产劳动力的季节性瓶颈,彻底解放大多数农业劳动力,从而提高农业领域的劳动生产率,降低农产品劳动力成本,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中国农村经营组织制度的发展方向不一定是单纯扩大农户经营或土地规模,而是在小农户占有土地的情况下通过作业外包实现规模经济。外包的方式可能从环节外包开始,逐步向全面外包(即托管或租赁)发展,更可能发展出一种环节——全面混合的外包形式:对拥有土地的农户而言是全面外包,即把土地托管或租赁给特定的人或机构,而这些承接土地经营的个人或机构,有可能把部分或全部作业分别外包给实际作业的真正或最终服务者。
技术和组织制度创新不可能解决所有问题,既无法根本解决资源禀赋造成的比较优势问题,也无法根本解决追求粮食安全造成的边际成本上升问题。但是,以降低生产成本为目标的技术和组织制度创新至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缓比较优势下降的速度,甚至在一定时期内维持乃至提升比较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