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发挥失信措施威慑惩戒与激励改正的双重功能,构建综合解决执行难的长效机制,自2018年起,宁波市江北法院开始探索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激励制度,经过两年来的实践摸索和发展完善,制度效果逐渐显现。现将制度理论探索和现实运行成果予以总结,推动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健全完善社会诚信体系。
司法制度,配套改革,智慧司法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课题组: 课题组成员:王松来,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吕晓峰,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吴姗,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副主任;赵人杰,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员额法官;高金业,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执笔人:吴姗、赵人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