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并规范院庭长监督管理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浙江法院致力于以信息化助推司法改革,坚持制度建设和科技创新双管齐下,积极研究“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实施的规则文件,并创新研发“四类案件”智能监管平台,实现对“四类案件”的智能监管,旨在规范院庭长的审判监督管理权,完善案件监督管理方式,保障和促进员额法官依法独立、公正、高效行使审判权,最终促进审判质效有效提升。
司法制度,配套改革,智慧司法
浙江法院智能化建设课题组: 课题组负责人:朱新力,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课题组成员:王中毅、陈增宝、翟寅生、陈薇、李金铭、曹敏兵、杨甜甜、连伟丹、应一豪、孟寅。执笔人:杨甜甜,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处法官助理;连伟丹,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法官助理;应一豪,浙江省玉环市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