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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浙江法院“四类案件”智能监管平台建设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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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并规范院庭长监督管理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浙江法院致力于以信息化助推司法改革,坚持制度建设和科技创新双管齐下,积极研究“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实施的规则文件,并创新研发“四类案件”智能监管平台,实现对“四类案件”的智能监管,旨在规范院庭长的审判监督管理权,完善案件监督管理方式,保障和促进员额法官依法独立、公正、高效行使审判权,最终促进审判质效有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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