毋庸置疑,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市规划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展。绝大多数城市已经编制和实施了两轮城市总体规划,一些城市已经编制完成和正在实施第三轮城市总体规划。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2008年起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所取代)的颁布,也使城市规划在我国目前空间规划体系中具有了合法性。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城市规划领域存在的问题也非常突出,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在某城市开展政府部门满意度公开评议时,该市的城市规划局竟然位居倒数第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某领导曾将我国城市规划中存在的问题概括为一句话:“滞后的理性和幼稚的法治。”以下对我国当前城市规划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大致的梳理。
林家彬: 1957年生,1982年7月毕业于清华大学土木系。1983年10月由国家公派赴日本东京大学留学,攻读国土与区域规划专业,1989年获工学博士学位。1990年4月至1995年6月在联合国区域发展中心任职。1995年7月起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任职,曾任社会发展研究部巡视员。主要社会兼职有中国自然资源学会监事长、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理事等。研究领域包括:地区政策、国土规划、资源与环境政策、城市发展、城市社会治理等。作为主要完成人获1997年“中国发展研究奖”一等奖,作为主要完成人之一参加的《北京市中小企业振兴对策研究》获1998年北京市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作为完成人之一参加的《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研究》获2001年“中国发展研究奖”一等奖,作为课题负责人完成的《改善西部农村公共服务对策研究》获2007年“中国发展研究奖”一等奖。2004年获国务院特殊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