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9月上海自贸区挂牌成立至2014年12月短短一年多的时间,自贸区已扩容至广东、天津、福建。经过多方讨论,2015年2月28日,河南省政府向国务院上报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请示》,并随文上报了《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草案)》。3月4日,国务院已将两个文件批转至商务部。此次申报由河南省商务厅牵头,将郑州、开封、洛阳及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打捆”申报,河南省人民政府省长谢伏瞻任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河南自贸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省长李克、副省长赵建才任副组长。7月29日,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河南省发改委主任孙廷喜做《关于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描绘了河南省下半年的经济发展目标和“线路图”,将全力申建河南自贸区作为下半年的重要工作目标。基于河南独特的区位优势以及国家深化改革的大政方针,河南自贸区设立只是时间问题。根据国际通行规则,借鉴上海自贸区、天津自贸区、福建自贸区和广东自贸区的申建经验,结合河南自身的实际情况,对河南自贸区的相关制度建设进行前瞻性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制度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而自贸区制度建设的核心是保障和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最大限度地促进自由竞争、公平竞争。抓住贸易投资便利化这一重点,也就把握住了自贸区制度建设的核心。本章将围绕贸易便利化制度建设对河南自贸区贸易便利化制度建设的意义、贸易便利化可借鉴的国际标准和国内国际经验、自贸区贸易便利化建设的优势和不足、贸易便利化制度建设的构想等问题进行探析,以期对未来的河南自贸区以及正在进行的中原经济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的建设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