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法院自2015年开始,积极开展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实践。其中,作为承载多元价值和功能的庭前会议制度被寄予厚望并得到有效执行。庭前会议在推动庭审实质化改革过程中发挥了庭审程序准备、争议焦点确认、控辩双方有效参与诉讼保障等重要作用,客观上也存在对被告人权利保障不足、实体化倾向明显、程序性事项决议效力存疑等现实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庭前会议基本功能定位、强化被告人参与权、优化庭前会议决议效力、强化信息化建设配套保障,充分发挥庭前会议在刑事庭审实质化中的功能价值。
司法制度,依法治国,司法改革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课题组: 课题组主持人:郭彦,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课题组成员:冷雅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郝廷婷,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蒋芝玉,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法官助理;曾耀林,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雪榕,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银,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赖雪焱,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审管办(研究室)法官助理。执笔人:郭彦、郝廷婷、蒋芝玉、赖雪焱、李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