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监管部门下发《关于调整信托业务分类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将信托业务分为资产管理信托、资产服务信托、公益/慈善信托三大类,体现了当前信托行业监管思路,并为行业未来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本文从监管文件内容出发,探讨了当前信托行业转型逻辑,并对监管文件中提到的相关问题进行尝试性回答,在此基础上判断信托行业将要发生的变化,并对当前信托公司的转型发展提出建议,即进一步强化升级资产管理信托业务发展逻辑;进一步推动资产服务信托业务广度发展;进一步推动财富管理服务信托业务纵深发展。
信托业,服务信托,金融
高斌: 高斌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博士,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联培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证券法、信托法,专注于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法律制度研究。曾任职于兴业银行,现为中建投信托研究部研究员,具备法律职业资格,在《经济法学评论》《银行家》《中国房地产金融》等学术期刊发表多篇文章,并在《人民日报》《中国银行保险报》等杂志发表研究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