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私权体系是一个庞大、复杂且不断发展的体系,而研究“权威与服从”语境中的未成年人隐私权保护,必然先明确划分隐私权的类型。不同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对未成年人隐私权客体和保护方式的认识并不统一,有的置未成年人隐私权于家庭保护中,有的置于学校保护部分,有的置于社会保护部分,也有的置于司法保护部分。对未成年人隐私权的具体类型进行阐述,不仅是从未成年人这一特殊主体的视角重新认识隐私权的特殊客体,也是从体系化和类型化的角度来深化对隐私权的认识。
未成年人,隐私权,青少年保护
李延舜: 1981年生,山东莱芜人,法学博士,河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法伦理学、隐私权及个人信息保护法,尤其关注空间隐私权、互联网企业数据合规、刑事司法及数据保护等。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1项,司法部、中国法学会等省部级项目4项,并在《法制与社会发展》《法商研究》《法律科学》《法学论坛》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其中3篇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