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采用类型化的方式对证券市场中介机构角色冲突做二元阐释,即基于委托合同法理的角色冲突与基于二重业务交错的角色冲突。委托合同法理要求中介机构为上市公司服务,但是证券市场中的委托关系发生了异化,要求中介机构为投资者利益服务,同时还要受上市公司雇佣。基于二重业务交错的角色冲突是指中介机构同时从事相互冲突的审核类业务与咨询类业务而产生的角色冲突。这是证券市场中介机构角色冲突的两种类型,也是本文研究对象的本质与核心所在。
吕楠楠: 吉林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吉林大学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后,主要从事经济法学、财税法学教学研究工作。现为吉林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财经法学研究会、企业法治研究会理事。在《法学》、《社会科学战线》、《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税务研究》、《国际税收》等核心期刊发表多篇论文。主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吉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重点课题、吉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等多个研究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