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民主是社会主义重要的民主形式。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作用”,推动政协协商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目前,我国已经构建了3个层次7条协商渠道的协商民主体系框架。本文首先介绍了党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领导,然后分析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制度优势,最后介绍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治理效能。
王清: 北京大学政治学博士,中山大学中国公共管理研究中心/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政治科学系主任,全国信访高等教育联盟副秘书长,北京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兼职研究员。研究方向是中国政治、地方治理、社会治理创新,出版专著2部,参撰著作3部,参译著作2部;在《政治学研究》等学术期刊发表论文40余篇,其中9篇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以及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转载。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主持国务院发展研究基金会、民政部、省级课题5项;研究成果获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三等奖,主讲的“中国政府与政治”课程入选首批广东省一流本科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