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概述了中国《证券法》针对投资者保护制度的最新发展,特别是2019年的大修,增设了“投资者保护”专章,突出了投资者保护在法律中的重要地位,并确立了专门的投资者保护机构——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投服中心),同时创新了投资者民事赔偿权利的实现方式,包括先行赔付和集体诉讼制度。这些改革旨在加强中小投资者的保护,提升证券市场的法治化水平和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整体效能,体现了对中国特色投资者保护机制的积极探索和制度自信。通过这些制度创新,旨在提高证券市场的自治能力,促进我国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陈洁: 法学博士,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商法研究室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主要研究领域为公司法、证券法和信托法。出版《证券欺诈侵权损害赔偿研究》《证券民事赔偿制度的法律经济分析》《证券法》《证券法的变革与走向》等学术专著;主编《商法学教程》《商法规范的解释与适用》《公司资本制度的现代化》《商事指导性案例的司法适用》《中国商法的形成与发展》《商法界论集》等。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