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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服中心公益股东权的配置及制度建构——以“持股行权”为研究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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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深入探讨了投服中心作为公益股东的特殊定位、权利配置及其在资本市场中的制度建构问题。首先,投服中心通过购买上市公司股票成为其股东,目的是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与普通投资者相比,投服中心持股具有主体特殊、数量固定、范围普遍和期限永久的特点。作为公益股东,投服中心的基本定位是普通股股东,其特殊之处在于其组织性质和功能定位,旨在通过行使股东权利来实现对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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